各区(市)清洁取暖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既有农房能效提升技术导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10月27日印发的《关于印发青岛市既有农房能效提升技术导则(试行)通知》(青建办字〔2021〕79号)同时废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