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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青岛金隅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2024-12-11

各有关单位:

青岛金隅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市北区镇江路12号片区项目1#-4#住宅楼及s4商业网点、s1#-s3#商业及办公楼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上述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工程款已全部结清,申请我局退还缴纳的上述项目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1日-24日,公示期内无举报投诉的,或有举报投诉已经处理完结的,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退换保证金相关手续。

申请单位:青岛金隅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可山    电话:15863009708

办公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海天中心2座1506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投诉电话:0532-85063765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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