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我中心组织编制了青岛市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费用参考计价依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组成
青岛市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费用参考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是根据现行《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编制规定》《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和《市政公用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t/qdsz 01-2024)编制而成,主要包括平台管理、人员管理、视频管理、机械设备管理、物料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绿色施工管理、生产管理、bim管理、综合管理等建设费用。
二、计取规则
智慧工地建设费用列支在建筑安装工程费“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费”中;本计价依据费用按照建设项目类型划分,以分部分项工程的省价人机费之和为计费基础进行计算,仅计取税金;其他费用包括bim施工模型和智慧展馆建设等费用,单独计列。
智慧工地建设费用=本计价依据费用 其他费用。
本计价依据费用=分部分项工程的省价人机费之和×参考费率×k。
k=计费基价/单位工程总造价
青岛市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费用参考费率
1.一般计税法下
单位:%
项目类型 |
建设等级 | ||
a级 |
aa级 |
aaa级 | |
道路工程 |
1.89-2.57 |
3.26-4.40 |
3.81-5.12 |
桥涵工程 |
1.18-1.61 |
2.05-2.77 |
2.66-3.57 |
说明:1.本计价依据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道路、桥涵工程。市政工程其他专业智慧工地建设费用根据发承包双方的合同约定以及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方案按实办理。 2.项目类型按照智慧工地建设评定主体确定。 3.单位工程总造价超过10亿元以上项目,智慧工地建设增加费用=超过10亿以上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省价人机费之和×参考费率,其参考费率a级、aa级和aaa级分别为0.10%、0.15%和0.20%。 |
2.简易计税法下
单位:%
项目类型 |
建设等级 | ||
a级 |
aa级 |
aaa级 | |
道路工程 |
2.09-3.00 |
3.60-5.14 |
4.20-5.99 |
桥涵工程 |
1.27-1.76 |
2.21-3.02 |
2.87-3.90 |
说明:同一般计税法。 |
计费基价取定表
工程类型 |
单位工程总造价 (不含智慧工地建设费用) |
计费基价 |
道路工程 |
<3000万元 |
3000万元 |
3000万元≤工程总造价≤15000万元 |
工程总造价 | |
>15000万元 |
15000万元 | |
桥涵工程 |
<5000万元 |
5000万元 |
5000万元≤工程总造价≤20000万元 |
工程总造价 | |
>20000万元 |
20000万元 | |
说明:工程项目同时包含道路工程和桥涵工程,项目评定主体为道路工程或桥涵工程,其道路工程单位工程总造价或桥涵工程单位工程总造价为道路工程和桥涵工程两者造价之和。 |
三、有关问题说明
1.建设单位编制工程概算、招标控制价时,参照上述计价规则计取智慧工地建设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依据招标要求、工程项目和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
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未办理结算的工程,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可参照本文件协商办理。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