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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宣贯工作的通知

2024-12-23


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标准造价服务进一线”暨<建筑消能减震与隔震技术规程>宣贯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负责标准工作的管理人员及施工执业人员参加宣贯。

附件: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223

(联系人:程萌凯;联系电话:8508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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